zh-CN# 2020年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最新消息(详解)
2020年,为进一步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生活水平,我国在退役金政策上进行了调整,提升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待遇。以下是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
2020年4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根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落实,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根据职务等级和个人计发比例,2020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年增资标准如下:
| 职务等级 | 年增资标准(元) | |----------|------------------| | 四级 | 220 | | 五级 | 200 | | 正师 | 165 | | 副师 | 150 | | 正团 | 125 | | 副团 | 105 | | 正营 | 85 | | 副营 | 75 | | 正连 | 60 | | 科员以下 | 60 |
例如,副团级干部年增资为105元,若个人计发为85%,则年增资金额为105×85% = 89.25元。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月退役金计算公式为:
月退役金 = (职务工资 + 军衔工资 + 军人职业津贴 + 房租补贴 + 地区津贴)× 个人计发比例 + 军龄工资 + 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军龄满19年的个人计发比例为79%,满18年的为78%。
根据军龄、荣誉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退役金可增发:
荣誉增发: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战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
工作环境增发: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4. 退役金免税政策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cite 5. 差额补贴政策
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此次退役金调整政策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关怀与支持,旨在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确保退役金的发放到位。